備受關注的北宅商標一案塵埃落定,記者23日從山東青島嶗山工商分局獲悉,被他人搶注的北宅櫻桃商標被國家商標評審委撤銷了,北宅果農可以放心使用“北宅”櫻桃商標。
2006年5月,"北宅BZCHERRY"商品商標被山東青島市區(qū)兩自然人搶注,核定使用的商品包括櫻桃、蘋果、桃、梨等十類農產品。鑒于北宅櫻桃具有明顯的地理標志特征,嶗山工商分局建議北宅街道根據(jù)《商標法》有關規(guī)定提出撤銷"北宅BZCHERRY"商標注冊的申請。北宅街道委托的青島金盛櫻工貿有限公司2006年9月份將申請材料報送到商標評審委員會。經過評審,2010年下半年北宅街道和果農收到商標評審委予以撤銷"北宅BZCHERRY"商標在櫻桃等七類水果上注冊的裁定書。